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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級會計職稱
初級會計職稱即助理會計師。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,又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、助理會計師考試,對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,人事部、財政部用印的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》,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。
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,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。是全國統一組織、統一考試時間、統一命題、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,在國家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,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,均可報考。
擔任助理會計師的基本條件是:掌握一般的財務會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;熟悉并能正確執行有關的財經方針、政策和財務會計法規、制度;能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重要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;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,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。
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、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。
初級資格《初級會計實務》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,《經濟法基礎》科目考試時長為1.5小時,兩個科目連續考試,分別計算考試成績。
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。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。
合格標準:每科均為60分。
(一)報名參加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,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:
1、堅持原則,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;
2、認真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,以及有關財經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制度,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;
3、履行崗位職責,熱愛本職工作;
4、具備會計從業資格,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。
(二)報名參加初級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,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。
報名流程
首次報考人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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